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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王尽美

    时间:2017-12-26 | 来源:中共青岛市委党史研究院

      王尽美(1898—1925),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。原名王瑞俊,字灼斋。山东莒县人(现诸城市)。1918年考入山东省立第一师范。1919年在济南参加五四运动。1920年11月,与邓恩铭等在济南组织成立励新学会,创办《励新》半月刊。1921年7月,与邓恩铭代表济南小组参加中共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。1921年9月,与邓恩铭等在济南成立马克思学说研究会,后又组织济南共产主义小组。1922年1月,赴莫斯科出席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。1922年7月,出席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。7月任中共济南地方支部书记,兼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济南分部主任。1922年秋,被调往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分部工作。参与制定《中国劳动法大纲》,并在山海关、秦皇岛等地领导铁路、码头和煤矿工人大罢工。1923年春,回山东任中共济南地执委书记。1924年1月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,同年12月被孙中山委任为国民会议特派宣传员。1925年1月,到青岛开展国民会议促成运动,参与领导胶济铁路大罢工, 8月在青岛病逝。